关于发放“六一”国际儿童节活动费的通知 |
发布单位:教育工会 发布日期:2008-05-27 |
集团各单位: 在“六·一”国际儿童节即将来临之际,我们向全校适龄的教职工子女致以亲切的节日问候,并拨出专款作为儿童节的活动经费,现将活动费发放办法通知如下: 1、凡年龄在16周岁以下(1992年6月1日以后出生)的本校在编教职工子女享受公司“六·一”儿童节活动费待遇(标准:公司双职工子女30元/人,单职工子女15元/人)。 2、在本校附属中学、小学、幼儿园上学的教职工子女的活动费,由上述单位负责统一填表并报学校人事处工资科审核后,到学校教育工会办公室领取(建议中、小、幼将适龄的教职工子女姓名相关资料建立电子档案)。 3、不在本校上学入托的适龄教职工子女的活动费,由父母所在单位负责填表(注明小孩所在学校)并报人事处工资科审核后到校工会领款。 4、活动费发放时间:5月28、29、30日,发放地点:学校教育工会办公室。(联系人:赖佳玲,电话:85220148) 人 事 处 永利集团 教育工会 二OO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|